《孝经》者,孔子教五等之孝,维持家国天下者也。家大人言:“孔子作《春秋》,以帝王大法,治之于已事之后;孔子传《孝经》,以帝王大道,顺之于未事之前。”此即发明孔子所言“吾志以《春秋》,行在《孝经》”之微言大义也。福早受庭训,读家大人所著《曾子十篇注释》,与《孝经》相为表里。家大人教福曰:“汝试撰《孝经义疏补》一书。”福谨以《曾子十篇》中凡可以发明《孝经》,可以见孔曾授受大义者,悉分补于各章各句之下。
今《孝经注》,为唐明皇所删之郑注,而郑注半存其中,爰定郑注为郑小同。唐以前书,凡可见郑氏旧注者,今皆补之。陆氏《音义》尚可见郑注旧字、旧义,但又多为唐疏宋校时所删。今全据《经典释文·孝经音义》载入,以存郑氏旧观,且疏证之。古籍可发明《孝经》者,自魏文候《孝经传》以下,多引证之。偶下己意,不敢自是,皆就训于家大人而后著之。家大人谓:“《孝经》之郊祀,即《召诰》之用牲于郊;《孝经》之宗祀即《洛诰》之宗礼功宗。”福又备引各经,推明此义,谓《洛诰》之文祖,即《孝经》之明堂,以著之。
此本以正德版本为主,所有脱误之字,据《孝经注疏校勘记》于《注疏音义》各章句下补之。滇池节院,园居多暇。道光九年,撰集即成,遂写定为九卷。又卷首序目一卷,共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