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身国学移动版

 
当前位置:主页 > 孝义 > 历代孝论 > 正文

父兄之仇,不共戴天

时间:2019-11-30 15:35     来源:以孝治国     作者:秦永州 杨治玉      点击: 次    
字体: [ ]
导语:儒家的“孝道”是建立在血缘亲疏的基础之上,孔子的孝道有一个鲜明特征:由近及远,由亲至疏。先得孝敬父母,其次是亲兄弟,然后才是远房叔伯兄弟。

 

  儒家的“孝道”是建立在血缘亲疏的基础之上,孔子的孝道有一个鲜明特征:由近及远,由亲至疏。先得孝敬父母,其次是亲兄弟,然后才是远房叔伯兄弟。《孝经·圣治章》中,孔子说:“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也是这个道理。在为亲人报仇上,更是如此。

  《礼记·曲礼上》载:“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返)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礼记·檀弓上》中,子夏问孔子说:“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子曰:“寝苫、枕干(盾)、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子夏又问:“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子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子夏再问:“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子曰:“不为魁(首),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这两段的意思是一致的,都说了父母之仇、兄弟之仇、叔伯父堂兄弟之仇、朋友之仇四种情况的处理方式。

  对待父母之仇,要睡在苫草上,时刻记着父母丧,睡觉也要枕着武器,不出仕做官,做一个专业复仇者,誓不与仇人并生于世,即便在公门或大庭广众面前也要格杀仇人。

  对待兄弟之仇,要随时佩带武器,不和仇人共仕一国,有君命在身,遇到仇人不可上前报仇,以免贻误君命。

  对待伯叔父、堂兄弟之仇,不做复仇的魁首,若其子弟能为父兄报仇,拿着兵器跟在后面助威即可。

  对待朋友之仇,不与仇人在一个国家当官。用现在的话说,即不和朋友的仇人共事。孔子没说“为朋友两肋插刀”,但这一朋友义气却是受了孔子的影响。

  孔子是儒家,而不是法家,在他眼里,只有礼,没有法。他不是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用丧失理智的冲动、殴杀来达到目的。孔子也讲过“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可涉及父仇,就不冷静了。用现在的话讲,就是法制观念淡薄。他的主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左右了后世孝子们的行为,导致了历史上凡为父报仇的行为,大多都触犯法律。但在指责我们的孔夫子,感叹古人法制观念淡薄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封建法律的失职和不公!古代一介平民真要拿起法律武器,又有几人能如愿以偿?再说了,如果杀人者都能得到应有的制裁,还用得着儿子以身试父兄之仇,不共戴天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内容
    手机访问网址
    微信关注立身
    立身国学QQ群
    习近平绿色箴言妙喻美丽中国
    全国诗歌座谈会在京开幕
     
     
     
    中国近代版图到底是清朝奠定的还
    历代《孝经》序跋题识|御定孝经

    立身国学教育所刊载原创内容知识产权为立身国学教育专属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商业行为。
    京ICP备12015972号-6

    Copyright 立身国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缘起      关于立身        著作出版        版权说明        立身通联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师友建言       企业邮箱
    Copyright 立身国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