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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正不责兄弟

时间:2019-11-29 19:48     来源: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     作者:于永玉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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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王旦(957—1017年),北宋名相。字子明。大名莘县(今属山东)人。王旦自幼好学,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进士。王旦在宋真宗时颇受重用,任宰臣十五年,被称为“全德元老”,不仅擅长知人施政,而且治家有方。

 

  兄弟同胞共乳,古称手足,全要敬爱。

  ——石成金

  王旦(957—1017年),北宋名相。字子明。大名莘县(今属山东)人。王旦自幼好学,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进士。

  王旦在宋真宗时颇受重用,任宰臣十五年,被称为“全德元老”,不仅擅长知人施政,而且治家有方。

  王旦治家,既注意节俭、和睦,又重视治家方法,身教重于言教。他身为宰相,官至极品,却节俭朴素。平时穿着布衣,只要稍微奢华,他便坚决不肯。他以身作则,家人自然不敢放纵奢侈,衣着食用也都很朴素。一次,真宗见王旦的居室简陋,准备给他修缮,他坚决不同意,推辞说,这是祖宗旧宅,不愿毁掉,真宗才作罢。

  王旦经常教育子孙说:“子孙当各念自立,何必田宅,徒使争财为不义耳。”

  王旦为人宽厚,治家提倡和睦,不论对臣僚、子弟、亲戚、仆人都温文有礼,发生矛盾也以宽容的方法化解,“家人未尝见其怒”。家人准备的饭菜不洁净,他只是不吃,但从不责备。

  一次,家人想试试他是否计较,便在羹汤中放了一点锅灰,饭菜上桌,王旦只是吃饭,却不喝汤。家人问他为什么不喝汤,他只是淡淡地说:“我偶不喜肉。”却不斥责家人不注意卫生。

  一天,家人又在饭中放了些锅灰,王旦看着饭说:“吾今日不喜饭,可具粥。”仍没有责备,家人深为其宽厚所感动。

  还有一次,他的子弟告状说:“庖肉为饔人所私,食肉不饱,乞治之。”

  王旦并没有听从他们的请求去制裁饔人,而是问:“汝辈人料肉几何?”

  子弟回答说:“一斤,今但得半斤食,其半为饔人所庾。”

  王旦又问:“尽一斤,可得饱乎?”子弟高兴地说:“尽一斤,固当饱。”

  王旦治家之宽厚,由此可见一斑,从另一件事更可以看出他的长者风范。

  那时,各家在冬至时都要祭祀祖宗,王旦身为朝廷重臣更要遵守这种礼法。

  一年,在冬至祭祀之前,王旦的家人把所需物品都装在坛坛罐罐里放在堂前,就等王旦归家主祭。他有个弟弟非常蛮横,到家后把所有的坛罐全打破了,家人都惶恐失措,以为王旦再宽厚,回家也要发火。

  他回来以后,见酒菜洒了一地,无法行走,却并没有发怒,只是提着衣襟走入厅堂,一句责备的话都没说。

  他的弟弟深为这种宽怀大度所感动,从此弃恶为善,而王旦也从来不提这件事。

  王旦身为宰相,日理万机,公务繁忙,只好把家事都交给弟弟王旭处理,但他却不忘教诲子弟。他一方面以身作则,做子弟的楷模;另一方面对子弟的不良行为循循诱导,使其悔改。

  一次,他的弟弟拿回来一条玉带给王旦看,以便征得他的同意后买下。王旦知道他的用意,但并没有教训弟弟不注意节俭,而是要王旭系在腰上,问他:“还见佳否?”王旭说:“系之安得自见?”王旦幽默地说:“自负重而使观者称好,无乃劳乎!”王旭非常惭愧,立即把玉带退了回去。

  临死之前,王旦仍然不忘教育子弟,写遗嘱说:“我家盛名清德,当务俭素,保守门风,不得事于奢侈,勿得厚葬以金宝置棺中。”

  王旦唯恐子弟们不能照他的话去做,又把好友杨素找来,请求杨素,一定不要把金银珠宝之类的东两放在他的棺材里。他还要杨素代写奏表说:“忝为宰辅,不可以将尽之言,为宗亲求官。”真宗看过奏表,御驾亲至家中看望,并赐给白金5000两。王旦上表坚决辞谢,并在谢表后面亲笔写了四句话:“益惧多藏,况无所用,见欲散放,以息咎殃。”王旦清醒地意识到,财多为害,鼓励子弟自立之意。真宗看到奏稿末尾四句,也深有所感。王旦死后,按大宋朝廷的规矩,加谥号为“文正”,所以人们称他为王文正公,宋仁宗题写“全德元老”之号,凶此又称做“全德王文正公”。

  【故事感悟】

  王旦治家坚持俭约和睦,讲究身教,善于诱导,遂成一代楷模。

  【史海撷英】寇准之死

  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寇准忧病交加,卧倒在病榻之上,他在病中写了一首诗,表达了他一生的志向和际遇,凄怆感人,诗题为《病中书》,诗曰:

  多病将经年,逢迎故不能。

  书惟看药录,客只待医僧。

  壮志销如雷,幽怀冷似冰。

  郡斋风雨后,无睡对寒灯。

  九月,63岁的寇准与世长辞。宋仁宗任命寇准为衡州司马的诏书在他死后才到达。

  寇准的妻子请求允许将寇准归葬到西京洛阳,得到了批准。灵柩经荆南公安,县人都在大路上祭奠痛哭,还为寇准立庙,逢年过节祭祀。寇准没有儿子,以侄子寇随为嗣。寇准去世后11年,恢复太子太傅,赠中书令、莱国公,后又赐谥忠愍。仁宗皇祐四年(1052年),诏令翰林学士为寇准撰《神道碑》,仁宗篆书碑额“旌忠”。

  【文苑拾萃】《宋史·王旦传》节选

  王旦,字子明,大名莘人。曾祖言,黎阳令。祖彻,左拾遗。父裙,尚书兵部侍郎,以文章显于汉、周之际,事太祖、太宗为名臣。尝谕杜重威使无反汉,拒卢多逊害赵普之谋,以百口明符彦卿无罪,世多称其阴德。裙手植三槐于庭,曰:“吾之后世,必有为三公者,此其所以志也。”

  旦幼沉默,好学有文,裙器之日:“此儿当至公相。”太平兴国五年,进士及第,为大理评事、知平江县。其廨1日传有物怪凭戾,居多不宁。旦将至前夕,守吏闻群鬼啸呼云:

  “相君至矣,当避去。”自是遂绝。就改将作监丞。赵昌言为转运使,以威望自任,属吏屏畏,入旦境,称其善政,以女妻之。代还,命监潭州银场。何承矩典郡,荐入为著作佐郎,预编《文苑英华》、《诗类》。迁殿中丞、通判郑州。

  表请天下建常平仓,以塞兼并之路。徙濠州。淳化初,王禹偁荐其才任转运使,驿召至京,旦不乐吏职,献文。召试,命直史馆。二年,拜右正言、知制诰。王文正不责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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