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在对死者的处置中,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给死亡和丧葬披上了许多宗教色彩,人为地把对死者的安葬同生者的福祸联系起来,给丧葬本身赋予了许多迷信的含义,逐步把丧葬神化。
道教对中国鬼文化的影响,更多地表现为对原始宗教中阴阳观念的继承和强化,认为鬼魂是人死后精神所化。如《太平经》说:“昼为阳,人魂常并居;冥为阴,魂神争行为梦,想失其形,分为两,至于死亡。”离开形体的“魂”就叫“鬼”。人死之后,其魂进入幽冥地界接受地下阴神的考察,所谓“收其形骸,考其魂神”。从而善者有赏,可上天受天衣食;恶者受罚,谪作河梁山海之鬼(《太平经》卷一百三十七)。道教在与佛教的斗争中,仿照佛教地狱观念所构想出来的幽冥世界、泰山府君、五方鬼帝及冥吏鬼使,也为中国鬼文化的殿堂增添了不少色彩。此外,因“巫”在封建社会以后走向衰落,道士替代了巫的大部分职能,如主持丧葬仪式、驱鬼活动,成为操纵鬼文化事项的重要角色。
作为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拥有的信徒是很多的。佛教传人中国后,它对人世疾苦及生死轮回、地狱观念的阐释更是充实了中国人对鬼的认识,在殡葬祭祀行为事务中对死者的安排又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和仪规。如佛教认为人体不过是灵魂的肉身,众生都要在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六道(地狱、饿鬼、畜牲、人、天、阿修罗)中生死循环。尤其是地狱观念,它创造出“八大地狱”、“八炎火地狱”、“八寒冰地狱”等名目繁多的地狱。所以,笃信鬼魂观念的人们害怕自己下地狱受折磨,害怕自己不能超生,于是丧葬仪式中又多了佛事礼仪:斋七、放焰口、施食会、盂盆会、水陆道场等超度亡灵的活动。宗教信仰对丧葬的影响,至今仍然表现得相当明显。
丧葬行为首先是从个体的、零散的、民间的行为,逐渐演化成群体性的、社会性的风俗习惯。一旦它成为一种风俗习惯,就具有了稳定性、承继性、较为广泛的民众性等特点。它还被吸纳进社会制度和礼仪里,沉凝在社会风俗习惯中,熔铸在人们的意识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