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丧服除服饰、服丧对象、服丧时间不同之外,还包括各不相同的居丧生活。其中,斩衰三年是最重的丧服,居丧生活最为严酷。
在居住方面,要求“居庐、寝苫、枕块”。庐,是临时搭起来的简陋的房子;寝苫,是睡觉时无席,只垫以草苫;枕块,是用土块作枕头,而且睡觉时不解衣带,要和衣而睡。这是埋葬前的住处。埋葬以后,可逐步改善。一周年小祥祭以后,可在原居室之外,另建一个小居室,叫“垩(音è)室”,可稍加装修;两周年大祥祭以后,可由垩室搬回原居室,但仍无床,只有到禫祭除服以后,才能恢复正常。3年之内,居处虽然有所变化,但有一条要严格遵守,就是始终不能与妻妾同居。
在饮食方面,要求也极为严格。逝者死后3日内,子女不许吃饭;3日大殓后,可以喝粥,早晚各一把米,不吃菜果;埋葬后可吃粗米饭;周年小祥祭以后,可吃蔬菜瓜果;两周年大祥祭以后,可吃醋酱,仍不可饮酒吃肉。直到3年禫祭除服以后,饮食才可恢复正常。
齐衰居丧生活不如斩衰严酷。除父死为母齐衰三年与斩衰三年基本相同外,齐衰杖期,要求一年内居垩室,不入内寝,不饮酒食肉;齐衰不杖期、齐衰三月,葬后便可由垩室搬回原居室,可饮酒食肉,但不能参加宴席与他人以酒肉为乐。大功服的居丧生活禁忌比齐衰服更少,虽三月不入内寝,但睡觉有席。饮食方面,当死者断气后三餐不食,葬前粗食水饮,不吃菜果,葬后即可饮酒食肉,只是不能参加宴席与他人以酒肉为乐。小功服与缌麻服的居丧生活基本相同,只是在饮食方面稍有限制。死者断气后,分别两餐、一餐不食,葬后便可饮酒食肉,但不能立即与他人以酒肉为乐。
此外,为父母居丧守孝,还有诸如不洗澡、不理发、不作乐、不佩玉等许多禁忌。以上所述这些居丧要求,都是指先秦儒者的丧礼,民间似乎难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