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羌族有火坟的丧俗,在四川省茂汶羌族自治县雁门乡一带,一姓有一个火坟,一个村有几个火坟,这些火坟位于村寨附近,系用木板搭成的房屋形状,约5尺见方,有小门。人死后连棺材一起焚烧,烧毕取骨灰由小门投人火坟。有的地方是数姓共一个火坟。旧时,羌族有火葬、土葬、水葬三种方式。火葬是自古相传的葬俗。茂县以北的一些地区仍行火葬。其它地区因受汉族影响改用土葬。凶死、传染病死及其它非正常死亡者仍用火葬。火葬方法是在人死后三天进行火化。火化前须请端公念咒,然后抬棺至本族的火葬场。那里设有一座可以移动的小木屋,内供奉本族历代祖先的神位,葬时将小木屋移置他处,然后四周堆放柴火连棺木火焚。这时死者亲属围坐号哭,并唱孝歌,跳丧舞。焚化之后,将骨灰埋在地下或封在岩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