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土葬习俗回族普遍实行土葬,有特殊的土葬习俗。一般晚上亡故的,次晨出葬,停尸不得超过三天,出葬晶前,要洗净全身,叫“着水”。洗后用写有经文的大小两块白布(叫“开凡”,女性多一块)裹身。口、耳、鼻、眼、额头、额头、手脚处,要放冰片、香,然后移入“塔布匣子”(即清真寺专备的公用木棺)。由亲人抬到清真寺或自家院内,再由阿訇率领送葬者举行“站礼”仪式:人们面对“塔布匣子”站立,由阿诵读《古兰经》章节(内容是祈求真主宽恕死者,祝愿死者安息送葬亲友沐浴后排成班次,面西对亡人而立,由阿訇或有宗教威望的亲属带领,祈祷三五分钟,其形式近似追悼会上的默哀。仪式结束后,旋即抬往墓地。坟坑深两米,上圆下方,直坑西壁再挖一个偏洞(称“热合提”)高约一米,长可容体。将尸体头北脚南,面西放入偏洞后,用砖封好洞口(称热合提门),然后填平直坑,地面堆成鱼脊形坟堆。入葬时,阿訇诵经,亲属不许啼哭。‘葬后3天、7天(头七)、月斋(一个月)、“四十”、“百日”、“周年”,一般要在家请阿訇诵经。主麻日、开斋节、古尔邦节,亲人要到坟上悼念亡人。老人亡故后,还要请阿訇“走坟”、“守坟”40天或100天。
转费替耶费替耶(阿拉伯语音译,意为“赎金”、“赎罪”),是回族葬礼中的一种仪式。回族成年男女去世后,在举行葬礼前,丧主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财物。作为死者生前“罪过”的“赎金”。这些钱财,由阿訇等人一边念经,一边循环递转,即谓之“转费替耶”。最后,将所转“费替耶”的一部分钱财旄舍给阿訇等人,其余归丧主。有的用《古兰经》转。费替耶”,则称之为“转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