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节四年二月)诏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徭事,使不得葬,伤孝子之心,朕甚怜之。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徭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
夏五月,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书·帝纪第八·宣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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