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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经地义论孝道|《女孝经》凡十八章(2)

时间:2019-11-30 20:48     来源:天经地义论孝道     作者:综合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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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非礼教之法服,不敢服;非诗书之法言,不敢道;非信义之德行,不敢行。欲人不闻,勿若勿言;欲人不知,勿若勿为;欲人勿传,勿若勿行。

  一、各章内容简介

  开宗明义章第一:仿孔子与曾子讲述的样子,曹大家与皇宫内后妃讲古代尧的女儿娥皇、女英二人是女子中行孝的典范。大家认真地听,知道孝道能“广天地,厚人伦,动鬼神,感禽兽”,是一种十分好的德行。

  后妃章第二:曹大家要后妃们认真学习《诗经·关雎》,因为此篇中体现后妃之德。自己首先学好,后妃们品德提高后,才能传到百姓中去。

  夫人章第三:曹大家告诉处在崇高地位的夫人们,要保持尊位。要大公无私,也要辛勤

  劳作,才能耳聪目明。有人德行不好,还沽名钓誉,很不应该。一个女子也要保持堂堂正正做人的原则。

  邦君章第四:一个邦君之妻,不合礼的话不要说,不合礼的行为不要做,也不要传播不合礼的消息,才能保住自家国君的地位,做到邦君应做的孝道。

  庶人章第五:一个女子处世的原则,要分清义和利。要先别人,后自己,以此精神侍奉公婆。要精于纺织、缝纫、做饭等事,还要会做祭祀祖先及神灵的准备,这正是普通百姓人家的孝道。

  事舅姑章第六:一个女子侍奉公(舅)婆(姑),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要坚持贞操,执行礼仪。如按时起床,到公婆处请安,冬天使公婆温暖,夏天使公婆凉爽。从起床到睡眠,对公婆都要无微不至地照顾。

  三才章第七:侄女听了,觉得很好。曹又说丈夫是妻子的“天”, “归”是归附于丈夫的意思,妻子和丈夫一起行孝,十分应该。孝是天经地义的事,然后推衍到人。一个人成了家后,要泛爱,要孝慈,要陈之以德义,才能使礼乐入人心,人人都和睦。

  孝治章第八:古代女子用孝道去治理九族,故能博得家族六亲的欢心。以孝道上对公婆,下对侍女,就能得到更多人的欢心。一个女子用孝的德行处理家庭内上下的关系,便能使家庭和睦、兴旺、发达。

  贤明章第九:人应有聪明、善良的本性,从前一个樊姓宫女向楚王问起大臣虞丘子事。虞丘子为相十几年,未能唯才是举,后来又推荐了公孙敖。樊姓宫女说话不多,却为国家办了好事。正如《诗经》中说的那样,得人心者才能得到周公、吕尚那样的贤才,国家才能强盛。

  纪德行章第十:女子出嫁后做了妻子,就要服侍丈夫,孝敬公婆。受丈夫之托办事一定要忠诚、尽力。丈夫地位高时不要骄傲,丈夫地位低时不得乱行,丈夫处于卑贱仆从地位时,不要抗争。如果不这样做,便不是一个好妻子。

  五刑章第十一:五种刑罚中的刑律共有三千条,最大的罪行没有超过嫉妒的。所以丈夫休妻子的七条理由中,嫉妒就占一条。女子的贞顺、正直、柔和及不嫉妒等较高的修养,都是从小养成的。有好品德的人,视、听、言、行都是美好的,对一切丑恶行为都是排斥的。

  广要道章第十二:女子敬奉公婆时,礼节要周到。与妯娌相处要友爱,对孤儿寡妇要有慈爱之心。对人讲礼貌,不要贪财。要辛勤劳作,要谨慎处事,出门要遮住脸,夜里行走要点着火,不点火不能出门。一切行为都要循规蹈矩。

  广守信章第十三:天的法则是阴阳互补,地的法则是刚柔相济,天地的法则也是男女的法则。男女如天地,废除一方也不行。为此男人可有百种品行,女子则有一种志向和操守。蔡叔度之子改其父的性情已属难得,楚昭贞姜的守信,淹死于渐台更为难得。

  广扬名章第十四:女子在家孝敬父母,出嫁后就能孝敬公婆。在家里能用义理对待姐妹,出嫁后便会顺利地转移到对待妯娌上。一个女子做到孝敬、仁义,她的好名声便会远播,然后为世人传颂。

  谏诤章第十五:侄女听说了上面一些道理,明白了许多。又问如果一切都顺从,算最贤良吗?曹大家说不是。当年周宣王的夫人姜氏对王劝谏,宣王改了错。汉成帝听到班婕妤的劝谏,楚庄王听了樊姓宫女的劝谏,也都改了错。妻子敢于劝谏,纠正丈夫的错误,才能算真正的贤明。

  胎教章第十六:一个人接受仁义礼智信的道理,便能养成好习惯,不接受便养成坏习惯。婴儿在母亲肚里时,也要接受好习惯。因此孕妇要走得正,站得直,不吃有邪味的东西,不走邪道,不看污秽,不听污言,不说脏话……以一切好习惯让婴儿接受胎教,才能生出好孩子。

  母仪章第十七:作为孩子的母亲,应通晓礼节。以亲和的态度、整洁的衣着和果断利落的处事态度来展示自己,给孩子们做出榜样。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孩子应给予不同的教育,教他(她)们学习“六艺”以及各种处世的本领。“孟母三迁”“曾子杀猪”的故事对人很有启发,用好方式教育孩子,正是为了叫他们继承先人的美德。

  举恶章第十八:侄女又问起历史上不好的妇女,曹大家向她讲了夏代有贤明的涂山氏帮助夏禹,妹喜却助桀为虐。商代有莘氏协助商汤,纣王却宠信妲己,自取灭亡。周朝文王母太任贤明,褒姒却使幽王亡国。天子如此,诸侯、大夫同样如此。晋国太子申生被杀,是骊姬所害。这些女子的恶行都要记取啊!

  二、简要评析

  (一)阐明孝的地位与作用

  《女孝经》一开始就明确亮出“夫孝者,广天地,厚人伦,动鬼神,感禽兽”。女子孝亲还能使“恭近于礼,三思后行,无施其劳,不伐其善,和柔贞顺,仁明孝慈,德行有成,可以无咎”。孝是天地间的大事、正事,涵盖整个自然、人类以及鬼神。如果做到孝,便可从各个方面协调人际关系,使人人得益,社会安宁。文中阐明此段后,引用《尚书》:“孝乎,唯友于兄弟,此之谓也。”意思是女子之孝,主要能以维系家庭关系。每个女子在家中做到孝,家中便可安宁。家中安宁了,国也就安宁了,因此孝为“人之宗”。

  (二)阐明女子孝的作用

  在二、三、四、五章中分别说明孝在不同范围内的作用。《孝经》中分别讲到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女孝经》则分别对后妃、夫人、邦君和庶人几个层次论孝。“后妃”之孝是将《诗经》之《关雎》《麟之趾》等高尚的道德和品行教育天下百姓。“夫人”(诸侯之妻)之孝应“守位无私,审其勤劳,明其视听”,做到“静专动直,不失其仪,然后能和”。目的是“保其宗庙”,让一个个诸侯国永远保持下去。“邦君”(大夫)之孝则是在信义德行方面做出榜样。“欲人不闻,勿若勿言;欲人不知,勿若勿为;欲人勿传,勿若勿行。”在言行方面做出榜样,就可以“守其祭祀”,使大夫、士这一阶层的地位永远维持下去。

  至于“庶人”之孝,则与以上几层贵族大不相同。对她们只要求在家中能“分义之利,先人后己,以事舅姑”。具体地说,在家“纺绩衣裳,社赋蒸献”,即能纺线织布,做衣做饭,供奉神灵,就算达到要求了。文中对不同阶级女子不同的要求,正说明《女孝经》的作者站到统治者立场上,是为当时的统治者服务的。

  (三)女子的任务

  大量内容明确表示,出嫁后,女子的主要任务是伺候公婆(舅姑或翁姑)。首先要求女子要像爱自己的父母一样爱翁姑,依礼、依义对待公婆。鸡一叫就和丈夫一同起床,洗脸漱口后,向公婆请安。要使公婆冬暖夏凉,晚上为公婆铺好被褥,侍候公婆安寝,这些都是分内的事。女子在家的忠义,不但表现在侍奉公婆上,也可移于婆家的其他人,如家内妯娌,进而发展到六亲。

  (四)崇尚女子的德行

  文中认为女子仿男子“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道,以新的内容具体执行。“君臣之道”表现为净手后供奉祖先、鬼神,“父子之敬”表现为对先人受恩报恩,“兄弟之道”表现为按照丈夫的嘱托去办事,“朋友之信”表现为言行规范,不妄言妄动。这些是女子最基本的德行,这些事情做好以后,再说怎样尽力侍奉丈夫。

  (五)反对女子的恶行

  文中认为一个合格的女子,不但要有好的德行,也要摒弃一些恶行。《纪德行章》中认为“居上而骄则殆,为下而乱则辱,在丑而争则乖”。即居于高位的人如果骄傲,早晚要受打击,出危险;居于低位的人如果乱来,就会遭受耻辱;地位很低当了仆人以后还去抗争,将会遭到更大的欺辱。《五刑章》中特别提出“五刑之属”有三千种,作为女子来说,最大的恶行是妒忌。这一错误和贞顺、正直、柔和相反,一个女子有了这种毛病,会办出许多坏事来。

  (六)举出许多事例教育女子

  《女孝经》不仅讲了许多道理,还举出一些历史上的实例,对女子形象地进行教育。如《贤明章》记樊姓宫女谏楚庄王说虞丘子不贤明,《广守信章》记楚昭王之妃贞姜为守信用被淹死在渐台上。《谏诤章》记周宣王之妃谏宣王,班婕妤谏汉武帝,还有“孟母三迁”“曾子杀猪”的故事等,都使当政的王侯改正错误,做出对国家有利的事。最后一章《举恶章》则举出一些办坏事的女子。如夏朝的妹喜,商朝的妲己,西周时的褒姒,春秋时的骊姬,她们的恶行,导致一个个国家灭亡。这些例子生动、具体,既能做到以理服人,又可以事动人。

  (七)重视胎教

  这是结合女子特点提出的主张。文中认为不但女子要修德,生的孩子也要成德成才。在孩子出生前就要给他们好的影响、好的教育,这就是孕妇的胎教。《胎教章》要求女子怀孕时,“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跛,不食邪味,不履左道。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恶色,耳不听靡声,口不出傲言,手不执邪器。夜则诵经书,朝则讲礼乐”。如果这样做,生下来的孩子就可以“形容端正,才德过人”。这些说法,当然是些旧日的主张,但依现代科学观来看,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八)明确强调夫权

  文中除多次说到女子出嫁后应侍奉丈夫以外,在《三才章》中明确记载“夫者天也,可不务乎”?夫是妻的天,妻能不为夫尽力吗?又记“古者女子出嫁曰归”,归就是投奔、依附之意。《广守信章》中又记:“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柔曰刚。阴阳刚柔,天地之始,男女夫妇,人伦之始。”依此理论得出的结论是“妇地夫天,废一不可。然则丈夫百行,妇人一志”。丈夫可以有百种行为,妻子对丈夫只能有一种志向和操守。至于女子平时在家,也要“不为苟得,动必有方。贞顺勤劳,免其荒怠”。然后“慎言语,省嗜欲,出门必掩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这些规定,都是对女子从思想到行为上的束缚。

  《女孝经》产生于我国封建社会高峰时期的唐朝。实际上继汉代重儒的思想而来,文中封建社会中男尊女卑的观点暴露无遗。作《女孝经》以此教育女子的目的,正是为了从另一个角度巩固封建统治。在当时小农经济的条件下,男子是社会上的主要劳动力,女子从属于男子,是当时经济基础决定的。《女孝经》一文则在思想上、行为上为女子定下服从男子的规范。今天看来很不合理,但却是当年时代的产物,不足为怪。文中一方面体现男尊女卑,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居于统治地位的女子和居于被统治地位,即劳动人民的女子,各有不同要求,即一个“孝”字,也明确地灌输以阶级性,这又体现出当时的时代特点。天经地义论孝道|《女孝经》凡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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