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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经地义论孝道|论《孔子家语》中的孝道

时间:2019-11-30 20:49     来源:天经地义论孝道     作者:李治中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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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孔子家语》对“孝”的概念提出和理论建构,对我们了解孔子的“仁”道思想,构建社会主义文明、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价值。

 

  孔子生前推行“仁”道与礼乐治世,“孝”是其中的重要概念。《孔子家语》作为记载孔子思想的重要文献,“孝”是反复被提及的,不仅涉及“孝”的概念提出,还有“孝”所以成立的社会要件、“孝”在日常生活中的实现方法、“孝”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等。《孔子家语》对“孝”的概念提出和理论建构,对我们了解孔子的“仁”道思想,构建社会主义文明、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价值。

  一、“孝”的概念范畴

  一般以为,“孝”即是尽心奉养和顺从父母,孔子对“孝”有着更深入的理解。孔子曰:“孝,德之始也;悌,德之序也;信,德之厚也;忠,德之正也。参中夫四德者也。”(《孔子家语·弟子行》)孔子将 “孝”与“德”联系在一起,把“孝”视为修养道德品行的起点,即孝敬父母是在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的,所谓“百善孝为先”。

  孔子论“孝”,是以“仁”为理论基础的,《礼记·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仁”与人的行为有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尽心奉养自己的父母。由此可见,“孝”作为一种行为,与孔子提出的“仁”有密切关联,是对“仁”的践行。“仁”和“孝”的密切关系落实到实践层面,孔子间接给出了一个例证,当鲁哀公问孔子“君子何贵乎天道也”,即君子为何以天道为贵,并自称冥顽不通时,“孔子蹴然避席而对曰:‘仁人不过乎物,孝子不过乎亲。是故仁人之事亲也如事天,事天如事亲。此谓孝子成身。'”(《孔子家语·大婚解》)孔子指出,对于他人的仁爱主要表现在物质方面,对于行孝的人主要表现在其父母身上。有仁爱的人侍奉父母如同侍奉皇天上帝一样,反之,侍奉皇天上帝如同侍奉父母一样。只有这样,才算是成就孝子的名声。

  孔子论“孝”,并非后世理解的无条件顺从父母,所谓顺从,是建立在仁道之上的。“子贡问于孔子曰:‘子从父命,孝;臣从君命,贞矣。奚疑焉。’孔子曰:‘鄙哉赐!汝不识也!昔者明王万乘之国,有争臣七人,则主无过举;千乘之国,有争臣五人,则社稷不危也;百乘之家,有争臣三人,则禄位不替;父有争子,不陷无礼;士有争友,不行不义。故子从父命,奚讵为孝臣从君命,奚讵为贞夫能审其所从,之谓孝,之谓贞矣。'”(《孔子家语·三恕》)子贡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表明自己的观点,认为子女顺从父母即为孝,却得到了孔子严厉的批评,称其观点浅陋。孔子明确指出,当父母做了违背礼制或仁德的事,身为子女的应当直言予以规劝。说明当“孝”与“仁”冲突起来的时候,孔子是以“仁”为大的。

  二、“孝”的践行条件

  “孝”本是一个家庭内部的行为,孔子强调其外部影响因素,提出其在家庭得以成立或践行的社会外部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来自统治阶级上层的政治因素。《孔子家语·始诛》记载:

  孔子为鲁大司寇,有父子讼者,夫子同狴执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夫子赦之焉。季孙闻之,不悦,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国家必先以孝。’余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冉有以告孔子。子喟然叹曰:“呜呼!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其狱,是杀不辜。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

  这段文字是说,在孔子出任鲁国大司寇的时候,有父子两人打官司,都被收押在监狱里。后来父亲请求中止诉讼,孔子就把其儿子释放了。季孙对孔子的做法提出质疑。在孔子看来,“国家必先以孝”,即治理国家的时候一定要先实行孝道,但是“上失道而杀其下,非理也”,那些身居高位的人没有履行自己教导百姓的职责,反而滥杀百姓,这种做法违背常理。孔子之所以没有杀掉与父亲争讼的儿子,只是由于统治者上层“失其道”,以及“不教以孝”。

  统治者上层应当怎样做呢?当孔子陪侍鲁哀公,哀公问道:“敢问人道孰为大?”即人道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孔子对曰:“人道,政为大。夫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而正矣。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君不为正,百姓何所从乎?”(《孔子家语·大婚解》)孔子认为,人道中最重要的是政治,所谓政,就是正,君王如果做得正,百姓就会随之做得正,否则,上梁不正下梁歪,社会秩序就要乱掉了。另外,孔子在回答曾子提出的“七教”问题时,孔子认为“上敬老则下益孝”(《孔子家语·始诛》),又认为“立敬自长始,教民顺也”(《孔子家语·弟子行》),统治阶级应当弘扬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让百姓从中学会顺从自己的父母。这样,在处理原本属于家庭内部的“孝”的问题上,孔子强调了统治阶级上层的身体力行,以及履行起教导百姓行孝的职责。这是孝道得以普及施行的重要条件,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孝道得以践行的家庭内部因素,具体表现在家庭中父亲角色身上。据《孔子家语·三恕》,孔子曰:“君子有三恕。有君不能事,有臣而求其使,非恕也;有亲不能孝,有子而求其报,非恕也;有兄不能敬,有弟而求其顺,非恕也。士能明于三恕之本,则可谓端身矣。”在孔子看来,一个家庭之中,如果身为父亲不能做到奉养双亲,反而要求子女孝顺自己,是不符合忠恕之道的。

  三、“孝”的社会实践

  “孝”作为一种社会礼制,孔子先强调过一种合乎礼制的日常生活,以此为基础,才能实现孝道。《孔子家语·致思》记载,子贡问于孔子曰:“死者有知乎,将无知乎?”子曰:“吾欲言死之有知,将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吾欲言死之无知,将恐不孝之子弃其亲而不葬。赐欲知死者有知与无知,非今之急,后自知之。” 当子贡问孔子死去的人还有无知觉,孔子避而不谈,并说明自己的理由:如果说死者有知觉,担心孝子顺孙在殓葬时不尽心;如果说死者无知觉,则担心不孝之子抛弃遗体不予安葬。孔子这样应对,不仅是从现世的角度进行考虑,而且出于对生者合乎礼制或健康的体察。

  遵循孝道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子贡询问孔子,说自己已经厌倦求学,追求仁道又非常艰难,愿意在侍奉父母这件事上得以休息,问能否做得到。孔子曰:“《诗》云:‘孝子不匮,永锡尔类。’事亲之难也,焉可以息哉?”(《孔子家语·困誓》)孔子引用《诗·大雅·既醉》的诗句指导子贡说,侍奉父母是没有穷尽的,上天会恩赐福祉给孝子;侍奉父母也是很困难的,怎能谈得上休息呢?孔子将“事亲”与求学、问道、“事君”遇到的困难对等起来,同样强调了其他事项的重要性。

  孔子还认为,家庭的贫富并不影响人们遵循孝道。子路问于孔子曰:“伤哉贫也!生而无以供养,死则无以为礼也。”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心,斯谓之孝乎。敛手足形,旋葬而无椁,称其财,为之礼。贫何伤乎?”(《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孔子纠正了子路只有富裕才能行孝的错误认识,认为在家庭贫困的条件下,只要能使父母生活愉快,丧葬不失于礼节就能尽孝道,贫穷不能成为不孝的借口。天经地义论孝道|论《孔子家语》中的孝道

  (李治中:河南周口师范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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