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兖州有一户平民媳妇贺氏,邻里叫她“织女”。贺氏的丈夫外出经商,常年往来于郡城之间。贺氏为新妇时,丈夫就在外面养了别的女人,经常好几年才回一次家,回来后住不了几天又走了,从不接济家里一个钱。贺氏知道这件事后,每当丈夫回家,殷勤侍奉,丝毫没有不快的颜色。丈夫心中不免有些惭愧,可仍旧无缘无故地辱骂贺氏。婆婆年老多病,贺氏便给人家织布接济家用,挣得的工钱如数交给婆婆,宁可自己挨冻受饿。婆婆和儿子一个鼻孔出气,天天虐待她。贺氏生怕老人生气,更加毕恭毕敬,低声下气,讨她喜欢。丈夫变本加厉,时常把情人领到家里,贺氏按照“不妒为妇之美德”的古训,对她以妹妹相称,毫无嫉恨。贺氏就这样默默无闻地恭顺丈夫,孝敬婆婆,苦苦撑了二十多年。
封建孝道的压迫和摧残,淹没了妇女的独立意识、抗争精神和理想追求。面对糊涂的婆婆、残暴的丈夫,贺氏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孝敬公婆,顺从丈夫,操持家务,忍受丈夫、婆婆的打骂虐待,她认为这就是她的全部人生和全部生活。贺氏也是古代千千万万个这类媳妇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