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语:儿媳侍奉舅姑的繁文缛节】
《礼记·内则》等许多典籍讲述了在生活细节方面媳妇孝敬舅姑的清规戒律,主要有:
第一,事舅姑如事父母。《礼记·内则》讲:“妇事舅姑,如事父母。”唐朝散郎陈邈妻郑氏《女孝经》也讲:“女子之事舅姑也,敬与父同,爱与母同。”这就是说,所有儿子、后辈对父母尊长所尽的孝道,媳妇都要做到。
第二,夙兴夜寐,昏定晨省,执箕帚、奉汤水、进巾栉,“不命退私室,不敢退”。
《礼记·内则》载,媳妇鸡鸣起床,梳洗穿戴完毕,即去舅姑住处问安,要下气怡声地问候寒暖;公婆出入要“敬扶持之”;盥洗时要“奉盘奉水”,洗毕再递上面巾。舅姑不说让回去,不能回房。郑氏《女孝经》也讲:“鸡初鸣,咸盥漱衣服以朝焉。冬温夏凊,昏定晨省。”
第三,“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借),不敢私与(送人)。”媳妇不准有自己的私有钱物,家里的东西更不能私下借出,私下送人。媳妇积累自己的钱财,古代叫攒私房,上述“七出”中的盗窃,也包括攒私房钱,也是要被出掉的。东汉陈留(治今河南开封)人李充就因妻子攒私房钱而出妻。
第四,“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这样,一切行动都在舅姑的掌控之中。
第五,饮食方面要“问所欲而敬进之”,即现在说的想吃什么就做什么。饭端上来,要“柔色以温之”,“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要和颜悦色把饭送给舅姑,站立一旁看看舅姑还有什么要求,等饭菜都合口味了才能退下。唐朝诗人王建的《新嫁娘》诗,就是这方面的反映:“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第六,“父母在,朝夕恒食,子妇佐馂。”古人一天吃早晚两顿饭,叫恒食。古代吃剩饭叫“馂”。父母先吃,吃完剩下后,媳妇和丈夫一同吃剩饭,叫“佐馂”。如果父殁母存,由长子陪着一起吃,媳妇们仍然“佐馂如初”。
第七,“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对公婆的命令,不能抗命,也不能拖延,公婆给的饮食,虽不想吃,也得尝尝;公婆给的衣服,虽不想穿,也得穿上;公婆让别人给自己办事的时候,虽不愿意让别人办,也得让他办,然后自己再重新办。
唐朝才女宋若莘《女论语》事舅姑章第六,以四字一句的形式,用通俗的语言,叙述了媳妇侍奉公婆的细节:
阿翁阿姑,夫家之主。既入他门,合称新妇。
供承看养,如同父母。敬事阿翁,形容不睹。
不敢随行,不敢对语。如有使令,听其嘱咐。
姑坐则立,使令便去。早起开门,莫令惊忤。
换水堂前,洗濯巾布。齿药肥皂,温凉得所。
退步阶前,待其浣洗。万福一声,即时退步。
备办茶汤,逡巡递去。整顿茶盘,安排匙箸。
饭则软蒸,肉则熟煮。自古老人,牙齿疏蛀。
茶水羹汤,莫教虚度。夜晚更深,将归睡处。
安置辞堂,方回房户。日日一般,朝朝相似。
传教庭帏,人称贤妇。莫学他人,跳梁可恶。
咆哮尊长,说辛道苦。呼唤不来,饥寒不顾。
如此之人,号为恶妇。天地不容,雷霆震怒。
责罚如身,悔之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