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喻户晓的“六月雪,斩窦娥”的戏剧,来源于“东海孝妇”的故事。
《汉书•于定国传》记载:西汉东海郡(治今山东郯城)有一孝妇,年轻守寡,没有孩子,赡养婆婆非常孝顺。婆婆体谅她,让她改嫁,她始终不肯。婆婆对邻居说:“媳妇孝敬我勤劳辛苦,又没有儿子,年轻守寡,太可怜了,我老了,何必拖累个年轻女子?”说完,婆婆上吊自杀了。谁知,婆婆的女儿却把孝妇告到官府,说:“这妇人杀了我母亲。”狱吏逮捕了孝妇,严刑逼供,孝妇屈打成招。案子报到东海郡,负责刑法的郡决曹于定国认为,这个孝妇养婆婆十余年,孝名闻于远近,肯定不会杀婆婆。郡太守不听,于定国争辩没有结果,怀抱着案卷在太守府痛哭,不久托病而去。孝妇被冤杀后,郡中大旱三年。新太守上任,询问大旱的原因,于定国说:“前任太守冤杀孝妇,因此天大旱。”于是,新太守杀牛亲自祭祀孝妇,并旌表了她的冢墓。天立刻降下大雨,这一年庄稼大丰收。
东晋干宝的《搜神记》如实记载了孝妇的故事后,又增加了一段当时的传说,孝妇叫周青,她临刑树一根十丈高的竹竿,挂五色旗幡,发誓说:“我若枉死,血当逆流。”行刑后,周青的血倒流到竹竿顶,又沿着旗幡滴下。元朝,关汉卿又将这一故事改编成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简称《窦娥冤》,成为中国十大悲剧之一。剧中临刑,窦娥发下三个誓愿:树丈二白练,如果我冤枉,一腔热血全喷到白练上;现在是三伏天,如果我冤枉,天降三尺瑞雪,掩埋我的尸体;自今以后,大旱三年。结果她的誓愿都应验了。其实,这都是沿着“孝感天地”的思路构思出来的。
史书记载的像东海孝妇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后汉书•循吏列传》载:会稽上虞县(今属浙江)有一孝妇,情节与东海孝妇如出一辙。冤死后郡中连旱二年,祈祷求雨无效。新太守殷丹到官,郡户曹史孟尝为孝妇申冤说:“昔东海孝妇,感天致旱,于公一言,甘泽时降,应惩治诬告者,以谢冤魂。”殷丹将诬告孝妇的小姑判刑,祭祀孝妇冢墓,天即降雨。
《晋书•列女传》载:十六国前赵时,陕县有一19岁孝妇寡居,为了孝敬婶婆婆毁面自誓,不再嫁人。婶婆婆病死,其女儿曾向孝妇借贷未遂,于是诬告孝妇杀害母亲。官府不问青红皂白,冤杀孝妇。孝妇死后有一群乌鸦悲鸣于尸体之上,夏天暴尸十日而不腐烂,也不为虫兽所伤。陕县境内一年无雨。前赵皇帝刘曜派呼延谟为太守,用少牢祭祀孝妇,并赐谥号曰“孝烈贞妇”,天才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