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家族结构与社会地位的变化、妇女在家庭是地位的上升,原有的伦理秩序与道德生活受到了挑战。在这种情形下,社会出现了自发调控。理学的问世就是这种调控之一。理学强调天理、强调贞就是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对传统的男尊女卑伦理秩序的自发维护,就是对社会变化的理论回应与自发“匡正”。这可以说是理学产生的社会根源。但是,一种新的伦理秩序与道德生活从产生到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宋代是理学产生的时代,也是理学完全确立的过渡时代。因此,宋人的婚姻伦理道德生活也呈现出了过渡的特点。婚姻上的重财重科举官重人品、夫妇之伦中“悍妇”与思想家的“夫义妻顺”、相对宽松的离婚与再嫁的道德环境,无不是承接着前代的道德生活与开启着后世明清的伦理道德生活。
(说明:本文来源于:伦理学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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