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语:宋人婚姻伦理道德】
【关键词】“门当户对”悍妇夫义柔顺离婚再嫁
宋代是理学产生的时代。一些理学家提出了“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伦理规范,但它并没有成为当时社会婚姻生活的主导伦理规范。相反,当时的婚姻伦理道德生活的现实是,人们在议亲时重资财,重科举官僚,也有人重“人品”;夫妇之伦中有“悍妇”;离婚、再嫁的道德环境相对宽松等。可以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等理学家所主张的伦理规范是对当时婚姻伦理道德生活的调整或“匡正”。这表明宋人的婚姻伦理道德生活不同于后世明清时期的婚姻伦理道德生活,呈现出了从宋前的婚姻道德生活向明清时婚姻道德生活过渡的特点。
一、议亲的伦理道德:新的“门当户对”
隋唐时期(包括整个古代社会)婚姻极重“门当户对”,又重“聘礼(财)”。与这种风俗不同,宋人在婚姻上重科举官僚与资财,间或重人品。
门阀士族观念在唐朝社会上还有一定影响,因此,唐人在议亲时讲究门第,直至唐末仍有人念念不忘“李郑崔卢,姓之名器。千古推高,九流仰视”(《唐代墓志汇编》,第2401页)。《西厢记》中崔夫人反对张生与崔莺莺婚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崔氏为望族,而张姓乃小姓。依此逻辑,即使张生中了状元,崔夫人亦会反对此桩婚姻。但张生与崔莺莺若生于宋代,崔夫人绝不会因此而反对他们的婚姻。相反,张生若高中状元,则会成为炙手可热的婚配抢手货。宋人择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榜下择婿”,即及第进士是最佳女婿人选。这一现象甚至成为诗人的题材。王安石诗云:“却忆金明池上路,红裙争看绿衣郎。”苏东坡亦云:“囊空不办行春马,眼眩行看择婿车。”人们往往采用三种方式选择进士做女婿:一是榜下择婿。二是榜前择婿。三是榜前约定,榜后成婚。其中榜下择婿最为壮观。每逢科举考试发榜,达官富室之家清晨便出动“择婿车”,去到“金明池上路”,争相选择新科进士即“绿衣郎”做女婿,一日之间“中东床者十八九”。
人们选择配偶不再重视门阀世族而改重“金榜题名”,一个原因是经过唐末和五代十国的社会战乱,旧的门阀士族涤荡殆尽,在社会上不再享有特殊地位。宋代的政治、经济制度规定,一般官吏、地主不再享受世袭固定的官职和田产的特权。相反,在科举制度下,进士即使出身寒微,也有着很好的前程。宋真宗赵恒曾写了一首劝学诗,赤裸裸地宣传“读书做官”的好处:“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有女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这表明,进士、科举官员的社会地位得到提升,逐渐享有了社会特权。
宋人在婚娶观上另一个观念是重钱财。婚姻重视资财在中国古代历来有之。古书就有婚姻以俪皮为礼的记载。从汉魏始,婚姻彩礼渐盛。北齐颜之推对此作出批评:“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篇》)唐人婚姻虽然重视门望,但亦不忘资财,以致当时一些男女因家贫而终身未能嫁娶。到了宋代,这一习俗非但未消退,反而因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有了进一步的昌盛。为了资财,娶寡妇者有之,入赘者有之,甚至进士卖婚,妇女嫁僧道者亦有之。一般而言,在中国古代社会往往是无子招赘,而且入赘者不管在本方家族还是在女方家族中都很难抬起头。但在宋代一些男士屈身入赘至有子富家,与富家子弟齿。屈身入赘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资财,等“富人死,即分其财”。(《长编》卷31淳化元年九月)此外,宋时的僧人比较富裕,《鸡肋编》载:“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所以,“妇女多嫁于僧人,欲落发则行定,既剃度乃成礼。”宋时的法律虽然规定了惩罚娶妻僧道及嫁于僧道者的措施,但仍遏制不住人们追求资财的欲望。现实中僧道娶妻者依然较多,尤其两广地区,僧人“例有室家”。为了资财,甚至新科进士也不顾礼义而卖婚求财,以至惊动了一些官员向皇帝上书要求禁绝与“以典法从事”。(丁骘:《请禁绝登科进士论财娶妻》,载吕祖谦编:《宋文鉴》卷61)
对这种社会风气司马光厌恨地说:“今世俗之贪鄙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司马光:《司马氏书仪》卷3,《婚仪上》)蔡襄也指出:“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蔡襄:《福州五戒》,载吕祖谦编:《宋文鉴》卷108)这些现象与记载表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金钱成为婚姻议亲中的主导因素的苗头已显现。北齐、唐朝婚姻虽重财礼,但尚“比量父祖”,而到宋代已“不顾门户,直求资财”。这种以财论婚,在物质生产能力相对低下、物质财富相对匮乏的条件下,是为婚姻当事人的将来生活考虑,尤其是女性的将来生活。民谚“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说的就是此理。但是,以财论婚在本质上又是买卖婚姻,不考虑婚姻当事人之间的感情与个人意志。这表明当时妇女地位有所提升但依旧低下,依然只是男人、家族等特权的工具,自己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甚至婚姻大事。
进士、资财毕竟不是幸福婚姻生活的充分条件。因此,与重财、重科举官僚的社会风气不同,有识之士提出男女议亲应看重人品。袁采在《世范·议亲贵人品》中主张:“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苟人物不相当,则子女终身抱恨,况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他的人品说主张婚配需条件相当。“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卒为其弃出者有之。凡嫁娶因非偶而不和者,父母不审之罪也。”(《袁氏世范·睦亲·婚配需条件相当》)可见,他的人品说是一种新的“门当户对”般配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