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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佛“孝”道观的比较(四):人伦父母与众生父母

时间:2015-02-14 20:56     来源:《孔子研究》     作者:陈坚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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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儒家和佛教那里,“孝”还各有其引伸义,这就是子女对其“非家庭父母”的“孝”,亦即家庭以外的“孝”。
儒佛“孝”道观的比较(四):人伦父母与众生父母
【图语:《步溪图》,明代画家唐寅所画】

  四、人伦父母与众生父母

  前文所探讨的都是有关子女对其在世和去世的“家庭父母”的“孝”,亦即家庭内的“孝”,这是“孝”的本义。不过,在儒家和佛教那里,“孝”还各有其引伸义,这就是子女对其“非家庭父母”的“孝”,亦即家庭以外的“孝”。那么什么是“非家庭父母”呢?这在儒家和佛教中有不同的界定。先看佛教方面,佛教认为“孝的对象不限于此生此世的父母,还包括无量劫来生生世世的父母,即一切众生。……视一切众生而为父母,为一切众生难行能行、难舍能舍,令一切众生迷得无上菩提,这是真正的大孝。”⑨在佛教看来,一切众生都是我的父母——我们不妨称之为“众生父母”——,因而我必须对一切“众生父母”行“孝”,即让他们“速得无上菩提”而“解脱”;或者说,一切众生“都是我们过去世中的父母亲属,也都是未来的佛菩萨,同我们真是息息相关”。《大方便佛报恩经·孝养品》以佛为例来说明佛教的这一“孝”道观,曰:

  一切众生亦曾为如来父母,……为一切父母故,常修难行苦行,难舍能舍:头、目、髓、脑、国城、妻子、象马、七珍、辇、舆、车乘、衣服、饭食、卧具、医药,一切给与;勤修精进、戒、施、多闻、禅定、智慧,乃至具足一切万行,不休不息心无疲倦。为孝养父母,知恩报恩故,今得速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是故,一切众生能令如来满足本愿故,是以当知:一切众生于佛有重恩,有重恩故,如来不舍众生;以大悲心故,常修习有方便,为一切三界二十五有诸众生中,不思己功,修平等慈。常修舍行方便,亦明鉴一切众生空、法空、五阴空,如是不退,不没,不沉空有。……

  这段经文较长,我们没有全引(实际上也没有必要全引),其大意是说,佛视一切众生为其父母,视“一切众生于佛有重恩”。佛之所以要勤苦修行,其目的就是为了在自己通过修行获得解脱后再来帮助“众生父母”获得解脱以报“众生父母”之恩——这就是佛孝养“众生父母”之道。既然佛是如此,那么我们就应该向佛学习,视一切众生为我的父母,视一切众生为于我有恩,从而勤苦修行,以期自己解脱后再去帮助“众生父母”获得解脱。佛教的这种“众生父母”观念表明:(一)众生之间皆互为父母,即“我为众生父母,众生为我父母”;(二)佛教将帮助众生解脱(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普度众生”)看作是在报“众生父母”之恩,是在对“众生父母”行“孝”。

  佛教提出“众生父母”的观念从而将佛教的“孝”道观延伸到了家庭以外,而儒家也与此相仿佛,它的“人伦父母”观念同样也将儒家的“孝”道观延伸到了家庭以外,且看孟子所举的一个实例,孟子曰:

  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候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

  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孟子·万章上》)

  尧→舜→禹→益,这是儒家所极力赞赏的中国上古时代的王位“禅让”传承。前文已言,“三年之丧”本是子女对其已故家庭父母所行的“孝”道,但是在这个传承中,舜不是尧之子,但尧死了,舜却为之守了“三年之丧”;禹不是舜之子,但舜死了,禹却为之守了“三年之丧”;益不是禹之子,但禹死了,益却为之守了“三年之丧”——这里就非常明显,“三年之丧”这一“孝”道已完全越出了家庭的界限,因为尧不是舜的“家庭父母”(权且只以尧、舜为例)。不过,尧虽然不是舜的“家庭父母”,但是在儒家的语境中,我们可以说,尧乃是舜的“人伦父母”。所谓“人伦父母”,是指在具有人伦关系的甲乙双方中,甲以“孝”的方式来对待乙,那么乙就是甲的“人伦父母”。《孟子·公孙丑下》引景子之言曰:“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在儒家看来,父子是“人伦”,君臣也是“人伦”,子要“孝”父,臣也要“孝”君,是故《大学》中曰:“孝者,所以事君也。”《孝经》中曰:“以孝事君则忠。”可见,儒家之所谓“忠”实质上乃是臣对君的“孝”。以此反观尧与舜之间的关系,那么,尧是君,舜是臣,舜为尧守“三年之丧”既是对尧的“忠”,也是对尧的“孝”,难怪《中庸》叹曰:“舜其大孝也与!”再比如,孔子死后,其弟子也为他守“三年之丧”,在这里,孔子就可被视为其弟子的“人伦父母”。

  除了君臣关系,儒家在其他的人伦关系中也注入了“人伦父母”的概念,这在《孝经》中就有明显的表现。《孝经》分别探讨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所应实行的不同的“孝”道,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孝经》实际上是在为他们这些人设定了不同的“人伦父母”,并在这些不同“人伦父母”的意义上来谈论不同人的“孝”。

  儒家“人伦父母”的观念不但见之于儒家典籍,而且也见之于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比如,我们中国老百姓往往将县长称为“父母官”,而县长有时也会将老百姓称为“衣食父母”,在这里老百姓和县长之间就互为“人伦父母”了。还比如,我们中国人常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就成了“人伦父母”意义的“父”,“师父”一词即源于此。(完)

  【参考文献】

  ①[泰国]求那波瑜多:《佛陀画传》,台北,台湾佛陀教育基金会,1997年版,第89页。

  ②《孝经》,乌鲁木齐,新疆青少年出版社,1996年版,序,第3页。

  ③蔡礼旭:《幸福人生讲座》专题汇编(一),上海,安徽省赵朴初研究会驻上海办事处,2007年版,第2—4页。

  ④蔡礼旭:《幸福人生讲座》专题汇编(一),第53—54页。

  ⑤丁锋:《歌词二首·感恩》,载《正觉》2007年第4期。

  ⑥智昇:《释教疑伪经目开列》,载《灵山海会》2004年第3期。

  ⑦无名氏:《一个出家人写给父母的家书》,载《禅》2007年第2期。

  ⑧丁福保:《佛学大辞典》,上海,上海书店,1995年版,第1239页。

  ⑨净慧法师:《在家佛教徒必读经典》[I],石家庄,虚云印经功德藏2001年版,序言,第3页。

  ⑩《净土法门的“十六字”纲领(二)》,《晋阳佛教》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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